|
回家,讓身體解放吧
【2002/03/15 聯合報】【雋農(大學教授)】
從人潮洶湧的台北街頭,轉了幾個彎回到自己的房間,還來不及擦去額頭上的汗珠,便打開電腦上網,到常去的聊天室。
就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你可能已經從一個公共空間,進入私密空間,再進入網路的虛擬空間。街頭上你在意穿著,也注意著別人的眼光;房間裡較為自在,穿著隨便也沒人管。到了網路世界,由於真實身分的隱沒,自在之外,更多了積極的主張。
就這樣,現代人每天都進行著無數次的空間轉換,從置身他人眼神下的公共空間,到與世隔絕的私密空間,而至隱姓埋名的虛擬空間,做交互穿梭。雖然隱約可以看出,空間轉變過程中,身體所受的制約也有變化,但我們對身體加諸的束縛,卻未必在自己能掌控的空間中,得到完全的解放。因為,我們將公共空間加諸於人身的制約,原原本本地帶了進來,而不自知。
因此,即便置身在自己能夠完全控管的世界裡,仍然不敢做太多幻想;即令在自己的房裡,仍然把自己包得緊緊的;就算沒人看著,跳起舞來仍然覺得不好意思;即使在自己的床上,還是睡得身體僵硬。
本來,私密空間之所以有別於公共空間,在於它擺脫了公共空間中無所不在的社會規範。因此,講究輩分的談吐進退,顧忌形象的肢體動作,乃至合乎法律的公民情操,都被擱置且隔絕在外。在不妨礙人也不礙人的情況下,身體與心智都得到最佳的解放,讓人可以暫且回到身體的家。
換句話說,在公共空間中無所不在的「管制者」,一旦我們進入了私密空間,便消失了。然而,現代人不論在學校、職場或街頭,所受到公共制約的馴服既深且遠,即使進到了自己能控管的私密空間,潛意識裡仍然在做自我制約。更嚴重的是,這些都在我們無意識的狀態下,不斷發生。
在自己所能控管的私密空間裡,社會規範管不到,但是自己卻躍升為偉大的「管制者」。最需要解放的,不是國家的法律,也不是無所不在的社會規範,而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