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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飆車 可望開放

合法飆車 可望開放

記者鍾蓮芳/報導

國人可望「合法飆車」了。行政院研考會昨天首次召集相關部會討論「飆車合法化之可行性」,與會代表多認為,在公共道路、危及他人的飆車行為仍屬違法,但政府應研議開放休閒賽車場,讓有興趣的民眾「合法飆車」。

會中並決議,將由相關部會訂定短、中、長期計畫,推動及規範休閒賽車活動,除了開放合法賽車場的設立,讓車輛能合法競速、競技,亦希望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研究,可否在河川地設置廣場或道路等開放空間,做為休閒賽車活動的場地。

對於行政部門這項政策研議方向,賽車場業者梁功斌表示,政府的行動太慢了,多年前逢甲大學曾做過調查,有47%受訪飆車族同意進入合法場地飆車競技;事實上,從成本效益來看,街頭的飆車族除了違法,改裝車輛的費用與賽車改裝費用相當,因為街頭安全設施不足,冒的生命危險更高。

曾舉行多場「飆車」公聽會的立委王幸男也認為,設立合法賽車場,可以讓警方取締街頭的飆車措施更具正當性。

據了解,每年一到暑假各地就出現飆車潮,造成警方相當大的困擾。青年學子的飆車行為,從民國75、76年出現以來,15年間,從一開始的集結飆車競技、演變到競速砍人,事態日益嚴重,學者及警方做了相當多的研究、及因應對策,一般都認為,除了強化青年學子的輔導工作、設置合法賽車場等休閒設施,讓青年學子可以發洩精力之外,亦強調對違法、變態的飆車行為,應予強力取締、重罰,行政、立法部門並於90年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飆車行為視為「危險駕駛」予以重罰。不過,儘管街頭的違法集結飆車行為減少許多,喜歡追逐速度感的民眾,則開始組成團體,私下推動賽車活動,從小型的越野車競賽、房車競賽、拉力賽、到方程式賽車,比賽的場地則從本島甚至國際。

我國不只出現國際方程式賽車銅牌選手林柏亨,日前高級車的飆車貴族「300俱樂部」的曝光,更讓國內推動「合法飆車」場的呼聲更大。

據了解,行政院昨天召開的「飆車合法化之可行性」會議,有內政部警政署、體委會、教育部、經濟部、法務部、青輔會等,與會者的各部會代表雖然多支持開放合法賽車場,但明確區隔「飆車」與「賽車」的差異: 飆車是指在公路上非法的競速活動,屬於道路交通管理危險駕駛,賽車則是經由規範,在合法場地、合法安全規範下進行的「合法飆車」。日本早就開放合法賽車,但街頭的「暴走族」並未減少,因此,取締違法飆車行為的公權力,仍應強力貫徹。 

【2003/07/23 民生報】 

「私下」賽車活動 蓬勃發展

記者鍾蓮芳/報導

雖然政府開始研議讓「合法飆車」的賽車場地合法化,國內的公開私下的賽車活動早已相當蓬勃,只不過因為相關設備規範不夠完備,儘管小型休閒賽車場約有10家左右,大型賽車場也有幾家,但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家位於雲林的遠東國際賽車場取得合法開發執照。

據了解,政府有關「賽車」的相關法令並不完備,而經濟部商業司受理登記的行業類別中,有車輛競技類;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主管運動項目亦包括二輪、四輪的競賽。不過,有關賽車場應具備的安全設備條件為何?土地使用分區為何?以及建築規範又是如何?國內則還沒有完備的制度;因此,幾乎所有的賽車場都「非法」營業。

國內歷史較久、較知名的桃園龍潭賽車場,佔地約6、7公頃,位於山坡保育地;其他小型的休閒賽車場規模更小,有的還因為接近市區曾被居民抗議,如位於新店市安和路的一家國際小型賽車場,開放之初,即曾遭到居民抗議賽車噪音影響居家安寧。

遠東國際賽車場所屬的遠東運動經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梁功斌指出,該公司在雲林古坑開發的賽車場是向台糖公司所承租,租期50年、租地50公頃,為全台規模最大。

該公司依照國際賽車場規畫的開發計畫向體委會提出之後,90年元月獲得批准,今年2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4月17日取得內政部開發許可,5月亦通過了雲林縣政府的審查,將於8月動工,可望半年內完成第一條賽車跑道。梁功斌說,該公司的賽車場將容納摩托車、房車、方程式等多個賽車跑道,開發完成之後,將不定期舉行國內、國際的賽車活動。 

【2003/07/23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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