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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邊緣】 * 【青少年解放陣線】*【青少年次文化】*【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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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與民主 侯念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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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千名的警力部屬,棍棒如雨點般狂亂地落在被捕者的身上、頭上;對於圍觀群眾的強力驅散;連續幾個星期大批警力的封鎖、路檢。以上這一段新聞情節似乎是在描述一場場的政治鎮壓行動?卻又不然,在今日台灣「民主制度」的寬容表象之下,這一類的情節已經成為過去,成為當權政治人物的政治資產與英雄史詩。然而,卻又是什麼樣的事件再次召喚出了這如虎兕出柙的「公權力」呢? 這次的主角不再是有頭有臉的政治人物,不是媒體爭相吹捧的偉大造反者,而是競逐於市街道路上的青少年飆車者。他們或千或百地在熱鬧的街道上相互競速呼嘯而過,以石塊、雞蛋或以機車衝撞、攻擊路檢的警員,有時更直接攻擊象徵著成人世界權力所在的警察機構。在狂飆的路上還不時的舉起雙手做出勝利的手勢,速度加上手勢,他們表現出挑戰成人世界秩序的淋漓快感!然而,似乎是可以預料的,這所有的挑釁行動,終於引來了「公權力」的強烈彈壓--統統抓起來!
對於這些青少年飆車者,有人譴責他們的犯罪行為而歡欣於公權力的重振;但同時卻也有些人認為壓抑不如疏導,同時他們也數落著這個社會的休閒設施不足,批判著學校或家庭教育的不人性或失敗,因此他們認為應該設立賽車場以提供正當的競速場地,或是健全家庭與學校的教育輔導功能。這些反應,其實都只是握有權力的成人們的自私想像。說它是自私的,就在於這些或軟或硬的說法或與之相符應的各種解決方案,其實它們的目的都只有一個:將青少年們再次拉回成年人所安排的,而為成年人們所熟悉、所主宰的世界秩序之中。因此同時也注定了這些說法的性質都只是想像的。 這些說法的想像性質,主要就在於他們乃是以成人世界的眼光來看待這一切,來提出解決的方案。然而,公權力的鎮壓有用嗎?答案是如此的明顯,使得警務處長也不得不承認這只能「治標而不治本」。那麼,什麼又是治本的方法呢?據說解藥就在於提供足夠的休閒設施,例如:普設賽車場,將對於速度快感的追逐納入管理之下。或是健全家庭與學校的輔導與教育功能。但是,這些辦法治得了本嗎?我們有必要思索一番。 這個社會的休閒設施不足?是嗎?我們應該換個說法來改造這一句話。握有支配性權力的成人們想說的是,這個社會裡,他們所認為的「健康的」休閒設施不足。否則,他們該不會無視於滿街的卡拉OK、KTV、PUB、保齡球館、電動遊樂場等等,是如何的到處林立吧。它們不是休閒設施嗎?顯然,這些成人們不這麼認為,至少,在他們的眼中,這不是「孩子們」應該去的地方。「孩子們」應該從事的休閒活動不是這些,否則,成人們也不會大張旗鼓的搞出個什麼荒謬的「旭日專案」出來。為什麼「孩子們」不應該去這些地方?據說,這些地方是與種種犯罪如影隨形的,因而,是不健康的。但是,從來沒有 所以,他們處心積慮的、好意的,想要為「孩子們」計畫一套健康的休閒設施,他們總是記取著大禹的教訓,認真地把青少年們當作洪水一般,可以順其性而不可逆其勢。對於飆車的青少年們,他們就大聲疾呼,必須設立專業的賽車場,讓青少年們可以在這裡盡情的享受速度又不致妨礙公共安全,說不定哪天還可以為我們的國家產生出一、兩名世界級的賽車好手出來呢!多健康的前景啊!但是,他們卻忘了這一個由他們所構築出來並悠遊於其中的社會,叫做資本主義社會,一旦飆車變成了專業化的賽車,也注定了它被資本化的命運。(背後隱藏著強烈的利潤動機的)專業的競賽車種、獨特的改裝技術、龐大的車廠技術人員等等,這是現在馳騁於一般街道的飆車青少年們所無能接近的。因此,即使這個計畫實現了,將只是把極少數的青少年們變成速度的貴族,而大多數的,仍將只是叱吒於街頭的落魄好漢。 另一類現代大禹們則認為,我們的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出了問題。他們同樣的呼籲,以疏導代替壓抑,必須健全學校、家庭的輔導功能,並且要克服升學主義所導致的排除效應,期使我們的青少年們得以重建自信、獲得肯定而迷途知返。重建什麼樣的自信呢?獲得什麼樣的肯定呢?迷途知返做些什麼呢?答案就是:自信可以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而被自己、被他人重新肯定。也就是順從既存社會體制的安排,服從社會結構的再生產需求,納入社會分工之下,為現實社會的運作與穩定「貢獻」他的力量。只要是作為如此一個「有用」的人,青少年們便可以因此被認同、被肯定。成人們編織著浪子回頭的感人故事。然而,只要我們繼續按照社會的支配性邏輯與促進既存社會再生產的目的來區分何者有用、何者無用,那麼,我們的社會永遠會不乏以各種行動方式來與之對抗的初生之犢。 成年人們便是如此的依據自己的利益與立場來想像著青少年們的問題,同時據此來提出他們的解決方案。但是,這裡所要討論的問題並不只是簡單的譴責這些成人們的自私與刻意的無知就算結束,我們還必須問,為什麼這些成人們可以如此做?這個問題的討論在我來看,是討論飆車現象的關鍵。那麼,關鍵何在?簡單的回答:這是一個牽涉到權力關係的問題。
事實上,疏導代替壓抑,這樣的提法帶著有一種未經反省的權力關係存在其中。我稱這些人為現代大禹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在他們眼中,青少年們就像是無生命的洪水一般,是可以被操縱與主導的客體;而在這裡,只有握有權力的成人們是具有思考與行動能力的主體。握有權力的成人們與青少年之間的關係被擬自然科學化了,前者做為主體,以本身作為衡量的尺度來界定後者、「瞭解」後者,目的就是為了操縱與控制,從而形成了一種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力關係。而這正是飆車事件的關鍵所在。 在我們的社會裡,無論是建制性或非建制性的組織制度中,都完全的否定了青少年作為一個具有權力的社會主體。在法律規定中,青少年是不能享有自主行動的權力的,他們需要一個監護人的照管;在政治制度裡,青少年是不被賦予政治權力的非公民;而在道德範疇中,青少年是不具是非善惡判斷能力的不成熟個體;在家庭、學校中,青少年則是需要被監護、被輔導,以及被督導的囚犯。 缺乏權力意味著被定義、被決定,意味著兩個絕對無法平等對待的世界,而任何的民主修辭在這中間都只是虛偽的裝飾品而不具真正的民主意涵。因為任何缺乏權力者都只能成為被定義的消極客體,只能夠被擁有權力者視為行動的對象物。成人們擁有安排青少年的生活的絕對權力,享有定義青少年問題性質的絕對權力,握有提出解決方案的絕對權力,而這一切,也因此不必獲得被定義者的同意或認可,因為他們只是對象物、是客體。這種關係被在日前由台北市政府所舉辦的「飆舞」華會(這又是一個大禹治水的例子)所具體的說明。擁有權力主辦這場盛會的官僚大爺們,可以不經反省與具體說明地,只要媚俗的冠以「飆」這個字眼,就似乎自認為可以為青少年們提供一個他們所喜愛,同時也是安全的、不同於飆車的、正當的休閒活動。也就是說,他們只要簡單的以「飆」這個字眼,就界定了飆車的青少年與飆舞的青少年乃是「同一種」青少年,因而只要是「飆」某種活動就可以減少或取代飆車的問題或活動。以詞害義,莫此為甚!然而,他們卻因為擁有權力而可以如此為所欲為。同時,用來舉辦這場活動的新生南路段,在空間上也正具體的顯現了握有支配權力的成人們運使他們的權力所「封鎖」(或開闢?)出來的空間,青少年們就是在這樣的以成人權力所構築出來、所保護的空間中,來「盡情的」享受他們的歡愉或「解放」。這麼一個明顯而簡單的真實權力關係,卻獲得了一大堆學者專家們不斷地盛讚,認為「這是一個把都市空間還給市民的進步作法」,或是「這是青少年們身體與情慾解放的一個開端」!原來「進步」與「解放」是可以躺在父權的懷抱中來達成的!? 另外,也要提出的,這個權力關係現象的性質正如同「台灣人民」/外勞這一組關係範疇一致--除了我們的青少年與我們的成人們「同國」之外。在權力結構中居於最下層的青少年與外勞,都只有被界定、烙印的份兒。最近衛生署的一個電視廣告,正典型的以影像具體化了這個權力的不平等關係,在這個廣告中,衛生署定義了三種「最容易」與毒品接觸的社會群體:失學青少年、離家少女與外勞!青少年與外勞具體的顯現了缺乏權力的悲哀。
青少年的飆車與種種挑戰、破壞性的行為,正是對於成人所支配的世界的反叛。他們因缺乏權力安排自己、定義自己,卻不斷地受到成人世界的安排、定義而反叛,也因缺乏權力而不被瞭解、被鎮壓。然而,更重要的是,由於不被賦予權力,也使得青少年們無法在生活中學習如何運用權力、行使權力,因此,他們的反抗形式將不是作為一個公民般地公開表達自己的需求、欲望與意志,同時透過自己的社會地與政治性的集結來爭取他們自己的權利:沒有權力,就沒有權利。相反的,他們只能原始地以自己的身體來開展這種對抗:飆車與自殺便是兩種極致典型。 同時,可預期的,缺乏權力學習生活的青少年們,當他們成為法定的成人之後,並不會自動地成為能夠熟稔的行使各種公民權的「公民」--而我們社會中的大多數人,正是從這樣的青少年生活中走過來的。飆車這件事正告訴了我們,什麼是使台灣社會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社會的最大障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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