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白雪 【2004/08/20 聯合報】
「Kuro」飛行網公司負責人陳壽騰與執行長陳國華,被控侵害著作權一案,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唱片業者的上訴,無罪確定。「Kuro」是國內知名線上影音分享網站,會員超過五十萬人。
這是國內針對網路影音分享服務違法與否所做的第一件確定判決。另外一家同樣類型的公司「全球數碼科技」(ezpeer),則遭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控告違反著作權法。
檢方起訴時,指控Kuro網站透過點對點連結檔案,方便會員利用個人電腦分享應用軟體,也可以下載其他會員電腦內的音樂;網站上還刊載唱片公司錄音著作的包裝封面,違反著作權法。
法院審理後認為,現今科技發達,網際網路普遍為社會大眾利用,Kuro在網頁上重製唱片公司發行錄音著作的封面,除宣傳廣告外,並無悖於業者印製封面的初衷,更合於現今市場交易習慣;且該網頁是用來介紹販賣唱片公司所發行的正版錄音著作,並非提供該公司會員下載MP3,並不違反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