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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04 中國時報
十國中生轟趴 家長著急
簡東源、陳惠芳/花蓮報導
五名國中生於去年十一月間,在同學的住處搞轟趴,事發之後,因為其中一人招搖炫耀,被校方獲悉,家長不滿要求究辦。
花蓮縣某國中傳出學生在假日搞轟趴,共有男女生各五人,十人在屋內起鬨,眾人抱著好奇試試看及好玩的心理下,分組在房間內集體搞轟趴。
這些年輕同學好奇辦完事結束後,五名女生各自返家,到校上課情形正常,五名男生當事人也若無其事。
不過,其中一名男生四處炫耀他的人生經驗,消息傳到老師耳朵裡,校方展開調查,並請家屬協助,才發現事態嚴重,暗中找來學生調查。初步調查,幸好五人都未懷孕。
花蓮縣某國中多名學生在假日集體搞性愛轟趴,消息走漏震驚地方。縣教育局和學校一致認為,兩性教育宣導工作有必要持續且再加強。教育局長張志明,昨天得知此事後,立即要求學校務必加強學生的心理輔導。
中國時報 C3/北部都會 2005/01/04
學生不在乎 性教育出問題
【陳惠芳/花蓮報導】
花蓮縣某國中多名學生在假日集體搞性愛轟趴,消息走漏震驚地方。縣教育局和學校一致認為,兩性教育宣導工作有必要持續且再加強。
教育局長張志明,昨天得知此事後,立即要求學校務必加強學生的心理輔導,不希望因為學生的懞懂無知做錯事而終生留下陰影。
再者,從社會現況來看,類似案件發生年齡層明顯有下降趨勢,顯見學生對身體的自主權、身體安全等觀念都欠缺瞭解,未來學校有必要加強這方面的教育宣導和觀念灌輸。
尤其,這次事件曝光之後,學校得知消息約談學生進行諮商,參與的當事人學生竟然表現得「滿不在乎」,甚至不理解事情的嚴重性,更令學校師長痛心難過。
由於相關當事人學生都是未成年少男少女,學校已經依規定通報性侵害防治中心謹慎處理善後,並做心理輔導。
而教育局針對這次事件,近期內也將會同國中小學校,制訂相關教育宣導課程,教導孩子妥善因應青春期的問題。
另一方面,教育局也呼籲,在學校加強教育輔導孩子正確觀念的認知之外,更需要家長多配合協助,注意關心孩子在外的行為,是否深夜外出或與異性朋友在外過夜等,只有學校和家庭攜手合作多關心教育孩子,才能遺憾發生。
2005.01.05 中國時報
國中生搞轟趴 震驚花蓮杏壇
陳惠芳/花蓮報導
花蓮縣傳出有國中生假日集體轟趴偷嘗禁果事件,震驚地方,四日許多學生家長憂心忡忡打電話向學校查證自家子女是否正常上下學或有蹺課行為等,對青春期懵懵無知的孩子,家長們牽腸掛肚,只感嘆「我不懂你的心」。
這起國中生在休假日群聚玩樂,因為男同學對外一再炫耀,女生家長才知情並怒告警局而曝光的少男少女轟趴事件,發生在民風純樸的花蓮縣,讓地方教育界驚訝不已。
教育局長張志明表示,當前社會風氣開放,外在的誘惑太多,因此除學校之外,學生放學後的行為,家長也應該共同關心。
而針對此事,縣教育局除了要求各學校宜加強對學生灌輸身體自主權教育之外,更呼籲家長們應主動多關心孩子放學後及夜晚的行蹤,勿縱容孩子晚間隨意在外逗留。適時導正孩子偏差行為、建立正確的兩性觀念,學校和家庭都有責任。
另一方面,教育局也將會同學校研擬相關教育課程輔導學生建立正確性觀念,並教導妥善因應青春期帶來的問題。由於以往外縣市曾傳出類似集體性愛派對是高中以上的學生,年齡較大,但這次卻發生在國二生身上。此事件凸顯少男少女學生性觀念不成熟及對身體自主權觀念認知不足。
法律界人士也指出,與十四歲以下的幼男幼女發生性行為,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章中,刑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與幼男幼女性交罪,而且即使是兩情相悅仍屬重罪。也就是說,只要是與未滿十六歲的人發生性行為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就屬觸犯刑責,而且一定要入監吃牢飯。
所以法界人士提醒,想偷嚐禁果的少年男女,做愛愛的事之前,千萬要三思而後行,別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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