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擬定「校園性侵害與騷擾防制準則」草案,條文中並明文建議校園師生情愛行為「應避免」,如果無法避免,身為老師者,就應主動「利害迴避」避免相戀學生的評分或評鑑工作,以免引發教學不公爭議。
這是校園「師生戀」首次在教育法令中被正式提及並建議防止,但由於涉及教師、學生戀愛自由的個人基本權利,可能引發爭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強調,這是「道德勸說」的條文,將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放入校規或教師聘約,以做更明確規範。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防制準則須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公佈實施,提供學校作為性騷擾相關事件防制處理依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昨日針對防制準則舉行最後一場座談會,近日就將提交教育部法規會與部務會議討論定案。
美國校園發生四十歲女老師及十八歲男學生戀愛生子的事件引起各界譁然,台灣澎湖近期則發生六十五歲老師與十四歲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遭家長控告﹔但相對地,過去也曾有師生「愛情長跑」終於締結良緣的校園佳話,校園戀情一直是校園經常發生卻又相當禁忌的話題。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指出,此次研訂的準則中,將明文建議師生情愛行為「應避免」,如果雙方無法避免發生情感,也希望具有較大權力地位的老師,能主動迴避擔任相戀學生的評分評鑑老師,這不僅是保護學生,其實也是保護教師,避免引發老師偏袒的不公爭議。
羅燦煐說明,許多外國大學的校規及教師聘約均有類似明文規定,但國內學校一向對師生戀相當隱晦﹔無論教師或學生,確實都有談戀愛的個人自由,但對於未成年學生,刑法明文規定禁止發生性行為,至於防制準則的建議條文,是希望較具成熟理性的老師們,能自我約束「戒急用忍」,也能「利害迴避」避免引發校園爭議。
2004.10.28 中國時報
性自主權 兼顧保護與尊重
林志潔/北市(律師)
報載教育部委託學者專家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草案,針對校園師生戀建立規範。筆者認為,教育部草案雖立意良善,唯應進一步探討與性侵害有關之命題,以免重蹈刑法強制性交罪修法整合失敗之覆轍。
首先,教師濫用權勢性侵,不僅只是涉及學生輔導或教師懲處解聘,同時也應構成刑法的性侵害犯罪。我國刑法二二八條,本就設有「利用權勢性交或猥褻罪」,禁止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業務或其他相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或猥褻。
然而過去實務界對於何謂「利用權勢」,定義非常狹隘,其後修法時僅將刑法二二一條修改為「強制性交罪」,規定對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式而為性交者為犯罪,第二二八條並未隨同修正,使得第二二八條在第二二一條修正後大幅架空。
偏偏新修正後的第二二一條卻又沒有對何謂「強制性交」做出明確的定義,這使得性侵害的案件如果涉及非肢體暴力,如:老師暗示學生如果與其發生關係可以加分,或是上司告知屬下如要獲得晉升需以性關係作為對價等等,均難成立二二一條的「違反其意願與之為性交」的犯罪構成要件。在本次立法時,實應藉此機會整合刑法相關條文,使妨害性自主罪章的體系清楚完備。
又,性自主權除了拒絕不想要的性接觸與性行為之外,亦包括追求性的愉悅和滿足的權利。中小學由於學生未成年,限制師生戀可說有保護少年兒童的必要;但若是大專院校,已成年的學生與已成年的老師,既有其追求「性福」的權利,在規範的範圍內,應僅限於有直接教學隸屬關係的師生或有懲處權限的行政人員;在規範的手段上,也要符合比例原則,避免以「保護」之名,行「不必要的干涉」之實,這才是對性自主權的保護與尊重。
2004.10.28 中國時報
教部要規範師生戀 生:教育部管太多 戀情自主
江昭青、校園特約記者周弘斌、黃啟菱/台北報導
教育部有意規範大學師生戀,不少大學生昨日表示「大可不必」,因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時代已不同,不必管這麼多。但部分學生也擔心教師因師生戀而評分不公,希望老師能自由心證,以嚴格標準對待情人學生。
教育部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考慮明訂校園師生應避免出現情愛關係,引發爭議。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昨天表示,校園師生戀不見得違法,但教學是一項專業,教師要有專業倫理。如果戀情對象是自己學生,應主動迴避,以免因「性徇私」,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一位熟悉國內各大學研究所生態的教育界人士也指出,少數研究所男教授素行不良,要求指導的女學生「上床」,否則就拿不到學位。他曾輔導過好幾起類似案例受害女學生,顯見大學校園內男教授性騷擾女學生現象並不罕見。
目前大學內師生戀的情形,學生說以教授和研究生之間的師生戀傳聞最多。台大李同學表示,研究生和教授單獨相處的機會比較多,所以常有傳聞說教授和指導的研究生發生戀情;也有教授每年幾乎只收女研究生,還會常打電話邀約女研究生吃飯「聯絡感情」。但因彼此在校內行動低調,是否真有師生戀,外人難以了解。
校園內還有一種「另類師生戀」,男女主角通常是「助教與學妹」。清大動力機械系阿寶表示,研究生在大學部當助教的情況普遍,研究生通常教普通物理等基礎課程、或帶領做實驗,與大學部學弟妹交流頻頻,很容易讓大學部學妹產生崇拜心理,有「學長加分效應」。倘若助教學長有明確目標、掌握時機,「另類師生戀」就此展開啦!
阿寶說,在男女比例不平均的理工科系中,很多男同學情路坎坷,眼睜睜看著研究所助教追走系上女同學或學妹,只好在心中暗暗立誓「我一定要考上研究所、當助教!」
教育部有意規範師生戀,輔大宗教系陳玫君表示,「只要是兩廂情願,男未婚女未嫁有甚麼不可以?」台大賴同學甚至蠻嚮往師生戀的,覺得這樣好浪漫!不少學生都認為教育部未免管太多。
但也有學生認為,師生戀比較敏感的地方在於,老師打成績很容易發生不客觀的情形,為避免落人口實,老師打成績時,最好用更嚴格的標準,以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性別平等教育法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施行,教育部正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準則」,確實內容十二月二十三日前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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