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男女生胡搞 性史一籮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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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8 中國時報 楊秀員/溪湖報導 一名十六歲女生與同年齡的男友發生關係,女方父母獲悉後報警,結果女生向警方爆料,她曾與七名男子發生過關係;而男友在被偵訊時,竟坦承與卅多名女生往來過,處理此一風波的溪湖警分局員警為此錯愕不已。 警方說,男女主角年紀雖不大,均是中輟生。日前,女方父母知悉女兒有過從甚密的男友後,怒氣沖沖報警,指控男生涉嫌性侵。對於初步偵訊的結果員警不但錯愕,而且搖頭表示,時下的青少年到底怎麼了,但最後仍依法將小男生移送法辦。 女主角在接受警方約談時,不但沒有感謝父母,還認為父母大驚小怪,且主動爆料她曾與七名男生有過關係。而更讓警方意外的是,被指控的男主角在警方傳訊時,也大言不慚說,他已與卅多名女生有過往來,警方好奇問這個「往來」是否有過性關係?男的閉口不談。 警方進一步追查,她是否與那些男生有過性關係?女生則拒絕再吐露。對於男友與多位女性交往,也不肯說出交往的情況。警方無法再做深入調查,懷疑如此說詞的真實性。 警方人員表示,現代青少年交往複雜,而且性開放,男女生是劈腿族的,並不稀奇,讓警方比較感嘆的,父母親為了保護女兒,不忍心女兒遭到性侵,而向警方指控男生涉嫌性侵,女兒竟無動於衷,不但辜負了父母的苦心,也傷了父母的心。 事實上,在警方處理性侵害案件,控告者往往是父母,而不是當事人。也就是說,被性侵的女生,與男生的性關係,往往是在你甘我願的情況下發生,導致當事人不以為意,反而是父母無法接受女兒被欺負,或者為向對方討個公道,而報警控告,結果就出現「太監不急急死皇帝」的狀況。 對這種案子,警方往往很頭痛,因為原告常常不願意配合案情調查,甚至替男友說話,面對此情,警方也只能感嘆「世風日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