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夜宿男舍 華梵八學子記過  
2004.01.06 中國時報 陳洛薇/台北報導  
 

以儒佛精神立校的華梵大學最近發生兩名女學生夜宿男生宿舍事件,事發後,主導的男學生被校方記大過懲處、兩名女學生和幫忙掩護的另五位男學生也被記兩次小過,懲處規模之大,創國內大學先例。

但華梵大學學生會、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都認為校方懲處過輕,學生會日前在「與校長有約座談會」中建議,過夜事件的懲處決議應改為一律記大過一次,但為校方所拒。 

華梵大學學生宿舍合議庭也為這起過夜事件開庭,邀請學生會代表、住宿生代表及當事人、機電工程學系八名學生出庭答辯。八名當事學生表示,去年十月二日,他們在校內鐘亭徹夜聊天,凌晨四點多宿舍管理員基於安全考量,勸他們回宿舍休息。由於當時已超過宿舍午夜十二點的門禁時間,依規定女生必須登記、超過三次由學校通知家長。兩位女同學害怕違反門禁被家人知道,就到「覺照樓」男生宿舍過夜。 

參加學生宿舍合議庭的學生會代表、住宿生代表均認為,八名同學已違反生活公約及校規,依規定須各處大過,雙方各有堅持。經過三次合議庭,學生宿舍合議庭決議將八名同學各處記大過,庭長、宿舍管理委員會副總幹事陳彥宏將決議呈報校方。 

學生會長陳俊民表示,位居深山的華梵大學和一般大學地理、生活環境不同,校園內時常有蛇出沒,校園一隅還有一個危險懸崖,因此校方才訂定門禁,希望同學晚上十二點以後不要在校園走動。 

陳俊民說,華梵大學是佛教徒創辦的學校,男、女學生更應保持距離,男生不能進女生宿舍,女生也不能進男生宿舍,這些規定大一新生都知道。前年有一名電子系男同學帶外校女生進男舍被記大過。八名同學明知故犯、不知悔改,按校規應記大過。 

宿舍管理委員會總幹事黃啟原表示,從宿舍監視系統發現,當天這些男同學擋在女同學前面,掩護她們進入男舍時,顯示他們都知道不能讓異性留宿的規定,令人質疑他們的動機。 

校方考量這八名學生還是大一新生,可能不清楚宿舍門禁規定,輔導委員會投票決議,只將提議女學生留宿男舍的男學生記一大過,其餘學生各記兩小過。學校另有以勞動服務銷過辦法。 

華梵大學學務長黃淼基表示,學校規定,女生無論何時都不准進入男生宿舍,否則一律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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