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arewitch 看板 S_Society
標題 還我宿舍打炮權
時間 Mon Jan 20 15:58:46 2003
這個新聞當然可能是近期缺乏軟性新聞的結果
但是我覺得如果光把事情看成
【你們要幹嘛隨你,但不要這麼公開囂張】
也就失去了公共討論的大好機會
簡單來說
大學學生的年紀已經到達
這個社會所允許的【合法性交年紀】
可是
家長式的規訓機構還是習慣把這些人當成【無性的孩子】
也因此
那種犬儒的說法
(離開學校,教官管不到,就隨你了)
才會這麼大言不慚的出現
其實我認為更重要的是
誰來重視這些已經合法正當可以為性行為的人
他們性愛的人權怎麼受尊重
制度要怎麼設計才是尊重他們的需要
(性權當然也是該被尊重的人權之一)
實際上
台灣的學生從來沒被考慮過性需要
因為
學生們只有一個任務--用功唸書
一切都延到任務完成時
或是當任務完成時,一切就會自然來(借用夾子的名言)
但實際上
大部分人的經驗是
任務很難完成,就算完成也是在一切都難以到手的情況下
只好繼續讓自己眼睛看向虛幻的成功
可是,新世代的自主性
未必想繼續等待那個應許卻不真實的未來
這種自我肯定的要求與爭取,
用這一句【還我宿舍打炮權】來詮釋
再也貼切真實不過了
作者 ehondaWang 看板 S_Society
標題 Re: 還我宿舍打炮權
時間 Mon Jan 20 16:44:57 2003
在正確的時間地點做正確的事
不僅是對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學校是讓學生唸書求知識的地方
做愛可以去賓館HOTEL或是其他不會妨礙他人的地方
想要做有許多光明正大的地方讓他去
社會與學校並沒有限制大學生應不應該有性行為
相信他們也沒有這個能耐與權力去做出限制
敢跟學校要求"還我打砲權"
我就不相信他出社會敢跟公司的老闆要求"還我公司打砲權"
--
還我打砲權
乾脆多繳點學費叫學校僱用一些女(男)助教
除了提供場地還提供專人教授好了
乾脆列為必修學分算了
作者 wwwh 看板 S_Society
標題 Re: 還我宿舍打炮權
時間 Mon Jan 20 17:56:12 2003
> 在正確的時間地點做正確的事
> 不僅是對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 學校是讓學生唸書求知識的地方
> 做愛可以去賓館HOTEL或是其他不會妨礙他人的地方
> 想要做有許多光明正大的地方讓他去
> 社會與學校並沒有限制大學生應不應該有性行為
> 相信他們也沒有這個能耐與權力去做出限制
> 敢跟學校要求"還我打砲權"
> 我就不相信他出社會敢跟公司的老闆要求"還我公司打砲權"
我也這樣認為
不要一寐的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權力
想打炮就自己出去租房子開房間阿
不至於有人會去阻止你吧
至於這新聞是提到管制女性學生進出男生宿舍
若是你用這個標題
我看管制只會越來越嚴
變成好像女生一來就是要愛愛 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Iinda03 看板 S_Society
標題 Re: 還我宿舍打炮權
時間 Tue Jan 21 12:27:03 2003
※ 引述《ehondaWang (一本田)》之銘言:
> 在正確的時間地點做正確的事
> 不僅是對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 學校是讓學生唸書求知識的地方
> 做愛可以去賓館HOTEL或是其他不會妨礙他人的地方
> 想要做有許多光明正大的地方讓他去
> 社會與學校並沒有限制大學生應不應該有性行為
> 相信他們也沒有這個能耐與權力去做出限制
> 敢跟學校要求"還我打砲權"
> 我就不相信他出社會敢跟公司的老闆要求"還我公司打砲權"
[在正確的地點作正確的事]!!!
多麼正氣凜然!!!
(誰決定的[正確]???
是根據什麼而來的[正確]???)
[唸書求知識]與[做愛打炮]真正的衝突在哪裡???
(他們要求的是教室裡面的打炮權嗎???)
我好奇的是這種[學校絕對純淨]的品味/道德判斷的出處,
更好奇的是怎麼會有[公司打炮權]荒謬比喻.
(教師宿舍能不能打炮???
教師宿舍不算在學校神聖的知識殿堂裡???)
問題的癥結已經很清楚,
為什麼[學生宿舍]有權監管學生在[宿舍內]的私人生活???
而不是霸道的[學校應該是什麼地方,不應該是什麼地方],
這樣單向定義式的判斷!!!
(什麼叫單向定義???
就是聽起來狠正義凜然,
卻實質上[沒有解釋任何事]的道德訓令.)
問題是[為什麼]學生必須在屬於他的宿舍房間[之外]找地方做愛才叫[正確]???
問題是[為什麼]應該屬於學生之間私領域規範,
可以由學生隻間的協商機制去形成共識的東西,
我們會覺得學校有權單向監管???
(卻沒有人以一樣的標準要求學校去監管教師宿舍???)
這就是 blarewitch 所說的家父長心態,
我們的社會不認為學生有資格作一個[成年人],
而這樣的立論基礎與態度,跟你正氣凜然的常識性道德卻不謀而合呢.
真巧.
作者 blarewitch 看板 S_Society
標題 關於宿舍打炮權的幾個爭點
時間 Tue Jan 21 14:42:4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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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常聽的是
1.覺得校園是學習的場所
所以不應該要求【打炮權】
2.做愛會干擾室友,影響他人
應該去愛的旅館或是自行校外租屋
關於校園到底是不是只能學習
學習是不是必然與性愛對立
且一定要排除性愛在校園之外
前面linda也提過一些想法
可是
我更好奇的是
提到干擾室友的說法中
萬一室友同意呢
若是提出室友意見該受尊重這個觀點
那麼是不是
該支持由各個寢室或是宿舍來自行討論住宿規則
再進一步問
為什麼必然認定了會受到干擾
【與狼共舞】這部影片中
主角住在印第安人帳篷時
夜裡看到身旁睡的人開始做愛
先是尷尬,後來對方向他一笑
也讓他體認了這事未必要這麼忌諱與迴避
當然我們必須考量現實的文化條件
但現在正是個機會來思考這個文化條件
為什麼還要大家偽裝無性
在宿舍自慰這種活動
或是一起看A片
不也都與性愛相關嗎
或許大家都採取低調隱諱的做法
可是今天
難道不可以提出【地上化】的要求嗎
(也就是某篇報導所謂【明著幹】)
宿舍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活動空間
性也一樣
為什麼非得要讓這兩件事情成為衝突的呢
沒有想像力找出更好更妥切的共識
所以只能因循著反對路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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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叫春,哪兒都聽得到
大家聽的時候
或是尷尬一笑,嘲弄一番
或是氣憤咬牙,無可奈何
但更多時候
也已經無所謂了
那為什麼對自己的性愛要這麼苛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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