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姦女學生 訂性契約 以成績脅迫「高潮付萬元 非處女減半」  
2006/01/16 蘋果日報】
 
 

記者王吟芳、王勇超、魏斌╱連線報導

高雄一所私立高中發生淫亂教師強姦女學生醜聞案,已婚蕭姓教師覬覦十七歲高二女生美色,竟以學業成績威脅,逼女學生讓他撫摸全身及性交,他並在電腦上自訂與女學生的「性交易契約」,內容荒唐淫亂,包括每次必須有高潮及洩精,「第一次付一萬元」、「非處女費用減半」等。高雄地檢署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將他起訴,並求處十二年重刑。

杏壇醜聞
蕭姓教師(五十七歲)在該私立高中任教三年多,前年九月起便對一名女學生性侵長達八個月,被害女生去年五月向學校反映後,校方立刻開教評會解聘蕭。校方昨表示,當時這名教師「在會中痛哭流涕、道歉」,因情緒激動,校方要找其妻將他帶回,他以死相逼大喊:「找我太太來,我就去死!」高市教育局同意校方解聘,因擔心其他學校學生受害,還緊急以密件函告全國各校不要聘用此人。
人本教育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謝禎芳獲悉蕭嫌惡行,痛批:「簡直把校園當摸摸茶,有夠病態!」並懷疑被害人可能不止本案女生一人,人本直接提供被害人申訴電話(07)3856350,希望「不要讓她們一輩子淌血!」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所長羅燦煐則直呼:「高中還發生這種事情,相當離譜,不可思議。」

「妳學姊也讓我這樣」
這起案件發生在二○○五年九月,檢方查出,蕭嫌覬覦班上十七歲女學生美色,多次藉機將被害女生叫到無人的教室替他打字,再趁機撫摸她的腿及胸部;女學生抗拒時,他還恐嚇:「不要反抗,以前妳學姊也是讓我這樣!」
蕭嫌以掌握學業成績等理由脅迫被害女生配合,她因此超過半年多都不敢聲張,蕭嫌更得寸進尺,去年四月在其個人電腦內自訂一份長達八頁、內容淫穢、不堪入目的性交易契約,明訂兩人之間各種身體接觸、性行為的價格明細,內容包括「每月初付一萬元,一周一次可抱抱、摸摸全身」、「經雙方同意可一夜情做愛,第一次兩萬元」等,甚至規定「非處女費用減半」,逼女學生配合履行,若不從則會在同學面前羞辱、處分她,若聽話配合,則會按契約給她一千元至兩萬元不等現金。

被害女生割腕自殘
去年五月三日,蕭嫌又藉口女學生成績不理想,要她夜間留校輔導,但女學生進入教室後,他竟脫光全身衣物說:「我袒裎相見,妳也要比照辦理!」但因女學生不願配合,他竟強行伸手入衣內撫摸她胸部及下體,事後還提出「昨晚妳抗拒讓我很不舒服,妳要另找一天全身脫光」等要求。
女學生因此羞憤加劇,並在五月十九日晚上弄亂蕭嫌管理的教室,及取走其教室內的七萬元現金。事後蕭嫌以已報警處理竊案為由,脅迫女學生進入空教室內將她強姦。沒想到他意猶未盡,隔天又傳數通簡訊,指當天只做了三十分鐘,要女學生再到校外陪他三小時,否則「別怪我見死不救」(意指向警方說出不利她的話)。

嫌犯昨還押看守所
女學生因壓力太大曾割腕自殘,最後只好向護理老師求助,經校方報警全案才曝光。警方將蕭嫌函送法辦後,檢方四個月前開庭將他收押,昨天起訴移審後,法院諭令蕭以三十萬元交保候傳,但其家屬見法院前有媒體守候,決定延後辦保,導致他昨晚仍還押看守所。
蕭嫌曾在軍校擔任系主任,一名被他教過的學生說:「老師上課活潑,還會講笑話,同學們都樂意聽課。」但該校一名教師則批評:「教學一流、人品不入流!」警方則透露,蕭嫌被捕後,其妻氣得搬離住處,他抱怨親友都鄙視他,還曾說:「我壓力很大,很想跳樓自殺!」

性交易契約部分內容
1.雙方在月底前討論下月約定事項
讀書計劃:每周兩天討論課業。
娛興節目:
.約定月初付一萬元,一周一次可抱抱、摸摸全身,除嘴唇、胸部與生殖器外;除非經雙方同意擇日擇時擇地,每次必須高潮及洩精,第一次付一萬元(非處女費用減半)、第二次付五千元(非處女付三千元),以後每次三千元。
.經雙方同意可一夜情做愛,第一次兩萬元、第二次一萬元,以後每次五千元。
.經雙方同意可以舌吻、摸胸部及生殖器,第一次五千元、第二次三千元,之後每次一千元。
.經雙方同意,協助達到高潮及洩精(口交五千元,手交兩千元,以手觸摸生殖器一千元),考量協助程度加付數千元。
.陪看完A片加付一千元。
資料來源:起訴內容
.於懷中陪看完A片加付兩千元。
2.若女方不守約定需退回一萬元,男方不守約定付兩倍。
資料來源:起訴內容

淫師小檔案 57歲
職業:高雄市某私立高中教師,任職三年多
經歷:曾任軍官學校系主任
涉案:涉嫌性侵女學生,遭檢方起訴求刑12年
註:為保護受害女學生,故隱匿淫師姓名及任職學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國際邊緣】【青少年的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