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大麻 荷蘭率先開賣 
慢性病患須有醫師處方 才能在藥房購買

藥用大麻 荷蘭率先開賣 
慢性病患須有醫師處方 才能在藥房購買 

編譯邱秀貴/路透阿姆斯特丹八月三十一日電 

荷蘭衛生官員31日說,荷蘭本週將成為世上第一個讓大麻成為處方藥、在藥房販售的國家,用來供慢性病人使用。

荷蘭政府同意讓全國1650家藥房販售大麻給癌癥、愛滋病、多發性硬化和妥瑞癥患者使用。這項接受大麻藥用的作法,是突破之舉。

荷蘭衛生部藥用大麻部主任史柯頓說:「這是歷史性的一步。獨特之處在於,我們透過藥房,把大麻當處方藥販售。」

在荷蘭,賣春和在咖啡店賣大麻,都受到政府管制。荷蘭在社會改革方面,一向勇於創新,荷蘭也是第一個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荷蘭政府早已曉得很多慢性病人都向咖啡店買大麻。政府當局指出,只有在正規療法皆用盡、或其他藥物產生副作用時,醫師才可開大麻的處方。衛生部估計,荷蘭有7000人因為醫療原因使用大麻,都到咖啡店購買。一旦可在藥房買到醫療用大麻,購買人數可能高出一倍以上。

荷蘭已有兩家公司取得執照,可在實驗室式的環境栽種特殊品種的大麻,再賣給衛生部。衛生部再分成小包裝,加註標示,提供給藥房。

衛生部建議病人在茶中稀釋這些大麻(是乾燥的大麻花朵,非大麻樹脂濃縮成的大麻精),或製成噴霧劑使用。

荷蘭政府允許醫師開大麻處方來治療癌癥和愛滋病人的慢性疼痛、惡心和沒有胃口,用來減輕多發性硬化癥患者的痙攣疼痛、減輕妥瑞癥病人運動和語言的tic(快速而短促、一再重覆的動作或語音)情形。

大麻作醫療之用可說歷史悠久。中國在5000年前就拿來當草藥使用。據說,英國維多利亞女王以大麻酊劑治經痛。

不過,批評人士指出,大麻未通過足夠的科學檢驗。有些醫師說,大麻會增加得憂鬱癥和精神分裂癥的危險。大麻作為醫療用途,在很多國家都引起爭議。美國2001年仍支援聯邦政府禁使用藥用大麻的禁令。


【 2003-09-02/民生報/A11版/醫藥新聞 】 


大麻當處方藥 荷蘭創舉 
藥房、醫院販售 供癌癥、愛滋病等患者使用 每 5克 1600臺幣 


編譯朱邦賢/路透阿姆斯特丹三十一日電 

荷蘭衛生部醫藥用大麻辦公室主任蕭爾頓今天表示,荷蘭本週將成為全世界第一個讓大麻成為藥房處方藥的國家,供醫治慢性病病人。

荷蘭將準許全國一千六百五十家藥房販售大麻給罹患癌癥、愛滋病、多發性硬化癥等病人使用。將大麻當醫藥使用,這是劃時代突破。

蕭爾頓說:「這是歷史性的一大步。獨特之處是,我們將透過藥房,把大麻當處方藥使用。」

在荷蘭,賣春和在咖啡店販賣大麻,得接受政府規範。荷蘭在社會改革一向走在時代前端。荷蘭也是第一個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荷蘭政府早就知道許多慢性病的病人向咖啡店購買大麻。荷蘭政府表示,唯有在傳統的醫療方法都山窮水盡,或其他藥物可能會產生副作用時,醫生才可以將大麻列入處方。

荷蘭已有兩家公司獲得許可,可以在實驗室式的環境下種植特殊大麻,賣給衛生部,衛生部再包裝成小包,貼上標籤,提供給藥房。

衛生部建議病人在茶中稀釋這些大麻,或製成噴霧劑使用。

除藥房外,荷蘭政府還準許八十家醫院和四百名醫生販賣大麻,每五克SIMM18醫療用大麻賣四十四歐元(相當於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衛生部估計,荷蘭約有七千人經常因醫療理由使用大麻。這些人通常在咖啡店購買。衛生部表示,一旦可以在藥房買到醫療用大麻,購買人數可能增加一倍以上。

大麻供醫療使用歷史可謂源遠流長。約五千年前中國人就已將大麻當草藥使用。據稱英國維多利亞女王當年經痛,也使用大麻治療。後來因為欠缺標準化準備工作,加上更有效的合成藥物逐漸問世,大麻遂逐漸失寵。

論者指出,大麻是否真的具有如同使用者所說的好處,研究人員正在研判中,目前大麻尚未完全通過科學檢驗。有些醫生擔心,大麻可能會提高憂鬱癥和精神分裂癥的風險。

醫藥用大麻研究所所長波頓說:「荷蘭準許將大麻當處方藥,在全世界都是創舉。誰會禁止臨死或坐著輪椅病人服用大麻減輕病痛?」


【 2003-09-02/聯合報/A14版/國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