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反反毒宣言:
要說「反毒」,要先界定什麼是「毒」,什麼是「藥」。賣大麻在新加坡要處死刑,在荷蘭卻在咖啡店都買得到,為什麼要用「反毒」這個大帽子,將所有的藥物一竿子打死,這種「反毒」,我無法認同。(小芳)
2002年10月25日
14:30pm
水源路家中
迪諾和小陳昨天在我這兒睡,我們三個人用一條棉被、一個枕頭,他們沒有抱怨。但是一大早陽光就穿過窗,直直照進來,他們說:「去搞個窗簾吧。」
我是「流浪到死」俱樂部的會員,三個月,住了三十幾個地方。上星期小如說她隔壁有房子要租,過來一看,小小的一房一廳,但是有冷氣、電視、瓦斯、熱水器,房租一萬,我找迪諾一起來share,我負責住,他則把客廳改作是作噪音音樂的工作室。我打算在門口放一個捐獻箱,每個來玩的朋友可以任意樂捐。迪諾之前住的地方就是朋友的「公社」,朋友們來來去去,空間是大家的,我和他的觀念相同,這也是為什麼選他當室友的原因。
朋友對我來說是很重要的,很多人聚在一起,什麼事都可能發生。昨天和迪諾、小陳邊聽音樂,邊嗑大麻膏,搖滾、實驗、噪音、不同的音響迴繞在這個空間,大麻讓我的神經變得很敏銳,迪諾敏感的心情變化,失落、哀傷、迷惘,我在第一時間就能感同身受。大麻其實是比搖頭丸更輕的「草藥」,對我來說,是刺激腦皮質、開發潛意識的媒介。潛意識是人們最大的寶藏,後現代的戲劇、超寫實畫派都在搞這玩意,而且,有那個地下樂團不嗑大麻?
我曾在墾丁看到「世界的盡頭」。吃了搖頭丸後,我看到了「群魔亂舞」,那種景象,就像是全世界的人類都在墮落,上帝為了懲罰人類,打算把世界毀滅。大麻、搖頭丸、LSD都能讓我看到平常看不到的事情,聽到平常聽不到的聲音,平坦的地面凸起,動作留下殘影,心中充滿了愛,世界一片美好。這不是逃避、也不是虛幻,別人無法體會到我的感覺,怎能說我感覺是假的?迪諾的藥齡比我久很多,他嗑藥已像是藝術家,能夠在正常與中毒的界線遊走。人為什麼要聰明?迪諾服膺老子哲學,嗑藥對他來說,甚至可以遠溯到道家的煉丹術。
靈魂渴望被解放,一顆小白藥丸,是通往未知的探索,尋求極樂的法門。
【 2002-11-11/星報/6版/特報有夠毒 】